1指水,2指火,3指木,4指金,在河图中,1、2、3、4为生之物,此四种为象,因物而成象。
经过与土作用,土代表5,则1+5=6,6也是代表水,只是这种水为成数之水,是为后天,1为生水,为先天,先天为象,是固定的,而后天无象,唯有数可记。比如,水在后天里,就呈现多样性。凡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慎重,不管什么大事小事都要步步为营,处处谋划。侍郎从二品,侍中从一品,所以说是侍中大。
官名,东汉置,即给事黄门侍郎,共六人,掌出入禁中,近侍帷幄,省尚书事。《献帝起居注》说:“帝初即位,初置侍中、给事黄门侍郎,员各六人,出入禁中,近侍帷幄,省尚书事。改给事黄门侍郎为侍中侍郎,去给事黄门之号。”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黄门侍郎》注。
侍中——古代职官名。秦始置,两汉沿置,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。因侍从皇帝左右,出入宫廷,与闻朝政,逐渐变为亲信贵重之职。晋以后,曾相当于宰相。隋因避讳改称纳言,又称侍内。唐复称,为门下省长。
侍郎——中国古代官名,明清时代是 *** 各部的副部长,地位次于尚书兵部侍郎详细解释.古代官名。秦汉郎中令的属官之一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郎中令,秦官,掌官殿掖门户,有丞。
西汉时御史大夫掌副丞相,故丞相、御史并称,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府合称二府。凡军国大计,皇帝常和丞相、御史共同议决。丞相位缺,也可由御史大夫升任。御史大夫之秩为中二千石。西汉时御史大夫虽居副丞相之位以协助丞相综理大政,但仍偏重于执法或纠察,不仅可劾奏不法的大臣,而且还可奉诏收缚或审讯有罪的官吏。御史大夫属官有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绣衣御史等。御史中丞之秩为千石,其职掌是外督部刺史或守、令,在朝可举劾百官,又主管朝中或地方上某些有关刑狱之事,如武帝时御史中丞咸宣治主父偃及淮南王狱。侍御史员十五人,秩为六百石。汉代所谓的御史,有时就是指侍御史。其职掌是举奏百官的非法和违失,也可奉诏逮捕和拷问有罪的官吏。绣衣御史不常置,其职务主要是奉命镇压人民的武装反抗活动。
一般是由礼部官员接待,可能是礼部尚书也可能是左右侍郎,也有可能是吏部给事中。根据来的人的级别。
1、两汉时,诸侯王或一年一朝、或数年一朝、或长期滞留京都,没有严格的制度。同姓诸侯王来朝,常以家人之礼相待,有时燕饮言谈不大讲究君臣礼数。
2、唐《开元礼》有藩主来朝礼,由通事舍人引导藩主自承天门至太极殿阁外。鼓乐齐奏,皇帝即御座;藩主入门,亦用鼓乐,乐止;藩主再拜稽首行礼。侍中宣读制书,宣敕命,引藩主升坐,劳问藩主。
3、明代设会同四夷馆,负责接待藩国及外邦使节。朝贡之日,文武百官在殿内两侧侍立。朝贡后,礼部官员奉旨赐宴于会同馆。除朝见皇帝外,还要在东宫朝见皇太子。
4、清初对一般藩使沿用明制,但对西洋各国使节逐渐改变礼制。
5、八国侵略联军镇压义和团后,各国进一步要挟清廷更改礼仪。提出各国使臣会同觐见,必在太和殿,一国使臣单独觐见,必在乾清宫;递交国书,必由清廷派舆轿接送,由皇帝亲自接受;设宴乾清宫,皇帝必躬亲出席等。经数月谈判,清 *** 接受了大部分要求。
门下侍郎
秦、汉有黄门侍郎,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,为帝王近侍。南北朝时地位逐渐提高,参与朝廷大政。唐天宝元年(742)改称门下侍郎。至德二年(757)仍旧名。大历二年(767)再改为门下侍郎。唐门下侍郎,本正四品上,大历时升为正三品,为门下省长官侍中之副。宋沿置,其官常不领门下省这职,仅为虚衔。元丰改制,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行侍中之职,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为宰相。又另置门下侍郎、中书侍郎为副相。建炎三年(1129),改宰相及副相官名,门下侍郎遂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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